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2月13日在鄂尔多斯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白色登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以及市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2010年,全市法院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上创造了新的审判业绩。全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190件,同比上升5.49个百分点,审结22598件,结案率为93.42%,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856件,占结案总数的8.21%;民事案件14400件,占结案总数的63.72%;行政案件231件,占结案总数的1.02%;其他案件1327件,占结案总数的5.87%;执结案件 4784件,占结案总数的21.17%。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41件,同比上升11.02个百分点,审结3700件,结案率为91.56%,同比下降1.38个百分点。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新形势,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审结杀人、抢劫、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82 件,判处罪犯636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58件,判处罪犯997人;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康敏江等五名罪犯抢劫东胜亨达加油站致人死亡一案,依法判处康敏江等三名罪犯死刑,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制造伪劣产品以及制造假币等案件48件,判处罪犯93 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重大责任事故案件4件,判处罪犯4人;审结贪污、贿赂案件27件,判处罪犯35人,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保障发展和改善民生。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我市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等问题,及时出台司法对策和审判指导意见,增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能力,规范经济秩序;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从快审结订单农业、征地拆迁补偿等案件 175件,依法审结金融、投资、资源、房地产等案件331件;及时审理了婚姻家庭、债务合同、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以及农民工工资等案件8798件,突出了“化解社会矛盾、营造社会和谐”主旋律,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严格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依法行政要求,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重点处理了涉及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企业转制、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敏感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以及商业秘密、行政许可、教育行政等新类型案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4件,判决维持行政裁决27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90件,通过协调促成行政和解48件。既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有效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全市法院坚持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努力构建“大调解、大执行、大信访”工作格局,把案件调解率、执行到位率、信访处理率作为衡量社会矛盾化解的主要考核指标,取得了显著效果。
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切实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全市法院把强化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措施,大力推行全面全员全程调解,完善诉讼调解和非诉调解衔接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构建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年共调解处理民事案件10474件,调撤率达到77.10%,同比提升了2.54个百分点,高于全区平均水平6.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1个百分点。
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市法院从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入手,穷尽一切措施和办法解决“执行难”。一是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重点,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联动机制优势,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二是以健全执行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分权制约、委托评估拍卖、差错分析与责任追究等制度,坚决杜绝消极执行、执行不力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取消了执行案件实支费的收取。三是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成果,继续加大新收案件执行力度,防止“清旧积新”。全年执结案件4784件,执结率为93.80%,同比上升2.87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为84.73%;在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中,全市法院3个先进集体和8名先进个人受到自治区政法委和自治区高院的表彰奖励。
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集中开展清理信访积案活动。全市法院把解决信访问题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指标,全面落实案件审判责任终身制、信访责任倒查制、信访案件终结制,充分发挥立案二庭职能和院长接待优势,切实抓好较为突出矛盾的化解工作,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法院理诉、政府解难、多元化解”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年内,排查涉诉信访案件101件,化解98件,占97.03%;接待涉诉信访当事人278人次,同比下降19.42%;上级交办的12件信访积案已经全部办结。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全年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87件,同比下降40.82%,审结81件。审结的案件中依法改判9件,使一批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三)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全局、事关成败、事关形象的关键来抓,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使法官队伍呈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坚持以开展“创先争优”暨基层党建“73215”工程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全市法院围绕创先争优暨基层党建“73215”活动的开展,认真制定出台了创先争优各项专题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支部建在庭上,狠抓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发挥了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良好作用。在具体活动中,中院党组深入开展了“优秀党员”、“优秀法官”、“优秀书记员”、“三个能手”的评选表彰和“司法警察大比武”、“书记员技能竞赛”以及“武全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法官创先争优意识得到显著提高,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明显增强。同时,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党员法官的监督管理,新修订、完善了一系列诸如《审判法庭规则》、《法官着装管理规定》、《请销假管理制度》等诸多制度,使法官的司法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以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为基础,全面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全市法院继续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积极推进庭审观摩、文书评比、知识竞赛、法警技能等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举办党员培训、侵权责任法培训、“人民法官为人民”轮训班等,全市先后派出400多名法官参加了各类理论业务培训,进一步拓宽了广大法官的工作思路,激发了工作热情,提升了业务水平。年内有47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21名法官取得研究生学历。全市法院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法官占法官总数的5%。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解决了一批副处级审判员,公开考录了10名大学毕业生,从各基层法院选调了5名优秀法官充实到业务部门,缓解了法官短缺、案多人少矛盾。通过公开考录、公开选调、竞争上岗、交流轮岗、上挂下派、分类管理等做法,不断增强干警的司法能力。去年,全市共有18个集体和32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家和自治区表彰奖励,树立了一批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
坚持以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为基石,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公正”总是和“廉洁”相伴而行。 2010年,全市法院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目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系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同时,坚持以落实“五个严禁”为抓手,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严肃调查处理,及时纠正法官在办理案件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坚持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努力创新“审判管理、便民利民、民主公开、参与综治、基层建设”机制,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和管理创新。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和效果。全市法院把强化和完善审判管理作为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创新审判管理模式,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评查、质量评估为重点,推动审判管理由粗放型、分散型向集约化、系统化转变。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和专门职能机构,明确管理责任,加大考核力度,严格执行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认真组织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实现了查找问题,汲取教训,改进工作的目的。通过创新和强化审判管理,全市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一审案件改判发回率为2.62%,服判息诉率达92.82%,审限内结案率达93.84%。
努力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一是精心组织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确定伊旗和鄂旗法院为改革试点单位,严格按照量刑规范化的要求审理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和毒品等十五类刑事案件,为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召开了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认真执行最高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全面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和效果,确保死刑案件办成“铁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二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中院组建了知识产权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确保执法尺度的统一,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积累了经验。三是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改革措施。全市法院基本完成标准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交通不便的农村牧区设立巡回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大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加快办案速度,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率达80.54%;建立由政府主导、人民法院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的缓减免交条件、标准和办理程序,全年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达404万多元;出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各级财政逐步建立专项救助资金,并给部分救助对象核发了救助款,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完善民主机制,推进阳光司法。全市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思想,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一是拓宽司法公开渠道,通过建立门户网站、拓宽民意反映问题渠道、推行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二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司法、联系群众的作用。年内,新选任人民陪审员304人,参审案件2124件,进一步扩大了司法民主。
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长治久安。一是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对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了社会和谐。二是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工作。重视倾听网络民意,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全面加强网络阅评工作,正确把握社会公众对敏感案件、敏感问题以及负面报道的舆论导向,掌握舆论主动权。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市法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4份,对完善社会管理、堵塞工作漏洞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与市妇联组建成立了少年法庭,认真做好少年犯的教育挽救工作;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246件,给予服刑人员悔过自新的机会。
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层司法保障。一是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2010年,针对我国部分地区法院出现的严重暴力事件和安全隐患问题,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全市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及时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配齐配强了安保设施和防护措施,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安全保卫联防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增强了法院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审判、执行活动依法有序进行。二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网络技术在人事管理、审判执行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完善局域网硬件、软件和网络安全保密建设,使法院内部的网络信息传输实现了安全、便捷、高速;建成远程提讯视频系统、立案信访窗口监视视频和电子卷宗软件系统,新建科技法庭5个,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中院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着力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最大努力改善基层的司法保障能力。目前已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基层标准化法庭有21个。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市法院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仍需进一步更新。少数法官缺乏大局观念和统筹意识,群众观念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导致一些案件的处理结果未能实现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审判质量和效率仍需进一步提高。少数法官专业水平提高不快,办案质量不高,办案拖拉,效率较低,存在案结事不了的问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审判力量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受大环境的影响,法院的司法环境不容乐观,稍有不慎,就极有可能被网络媒体进行炒作,导致法官在开展审判工作中的开拓进取心不强;四是法院内部工作机制、管理机制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个别法官司法不公不廉的问题仍然存在;五是法院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喜迎建党90周年的特殊一年,人民法院肩负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新的使命、新的挑战,要求人民法院必须以新的风貌、新的思路,精心谋划好2011年各项工作,我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以及市委二届十次全委会精神,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我市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自觉践行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实现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全市两级法院将着力在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中实现新突破:
一是要在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为“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方面实现新突破。要以更好地维护全市地方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己任,继续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进一步深化研究和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要更加注重对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维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为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服务;要更好地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危及百姓人身、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研究“三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支持地方发展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方面实现新突破。要更加注重培养广大法官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法理念,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商事审判原则,优先考虑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等各个环节,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两级法院工作考评机制,正确发挥诉中调解的积极作用。要借助《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创新和完善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积极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诉前;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探索和启动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规范对公证文书、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标准,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
三是要在解决群众诉讼难、执行难方面实现新突破。要在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上有新作为,进一步加快两级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精神,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让人民群众特别是交通不便地区的人民群众更加方便的行使诉讼权,更加便捷的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要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和法官带案下访、巡访制,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的清理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细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着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巩固我市法院清理旧存执行积案成果,防止“清旧积新”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方面实现新突破。要认真完成好上级人民法院落实的司法改革任务,狠抓改革成果的落实;要在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和监督制约方面上台阶,积极推进两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诉讼档案查阅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履职;要在推进审判管理创新方面有新起色,建立健全两级法院的案件质量评估、案件流程管理、法官考核奖惩、审判监督指导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指标,加大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大力推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
五是要在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方面实现新突破。要继续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中央政法委即将组织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在抓党建带队建上下功夫,要把两级法院的党组织建设好,完善组织生活制度,继续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保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在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上下功夫,积极推进全员培训、主题培训、预备法官培训和司法警察专业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要在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上下更大的功夫,认真抓好新修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新制定的《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加强法院文化示范建设,扩大法院文化建设的参与度和影响力;要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下更大的功夫,要以新制定出台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作为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司法廉洁教育,落实好反腐倡廉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确保司法廉洁。
六是要在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方面实现新突破。市中院要在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工作指导上出新招,完善宏观指导、分类指导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为民、巡回审判、案件速裁等制度,增强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要在解决基层困难上办实事,在解决基层法院人员短缺、法官断档问题上有所作为,鼓励在职人员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弥补法官短缺的现状;要进一步协调落实好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改善人民法院的执法条件;要在关爱基层干警上用真情,解决好基层干警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稳定基层法官队伍。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技术在法院管理中的实际应用,提高基层工作水平。
七是要在服从党的领导、服务于党的事业方面实现新突破。
全市法院要坚定树立“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法院工作最坚强的政治保障”的观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来谋划法院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既要为党政分忧解难,又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来解决法院在发展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协助党委做好对法院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工作,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品德优良、熟悉法律、作风扎实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法院领导岗位上来,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各位代表,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工作,依法履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