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9-28 1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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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讨论、决定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

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

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撤销下一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成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需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委员会(办)主任、局长的职务;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监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只有市本级预算。

市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和9个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人事科、综合科、行政科4个科室;办公室还下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宣传信息中心(挂预算联网监控中心牌子)、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服务中心、研究室等4个科级建制事业单位。

9个工作委员会分别为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农牧业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9个工作委员会各设1个办公室,另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设人大代表联络科,法制工作委员会设法规科和备案审查科,社会建设委员会设社会事业科。

2020年末职工人员情况,其中:在职人员116个,增加13个;离休人员0个,增加0.00个;退休人员44个,增加4个;其他人员0个,增加0.00个,该类人员主要包括:无。年末遗属人员0人。上述人员变动原因:因岗位需要2020年公开招聘7人,调入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部门(单位)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919.86万元,比上年减少270.3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较上年压缩经费。2020年,部门(单位)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919.86万元,比上年减少270.3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较上年压缩经费。

2020年决算情况,收入总计3018.9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9.11万元,主要原因机关工作人员调入,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增加。财政拨款3018.75万元,其他收入0.2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2.52万元;2020年决算支出总计291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99万元,项目支出772.1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61.46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078.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018.9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40万元;支出总计3,078.3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1.4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73.19万元,增长9.70%;支出总计增加273.19万元,增长9.70%。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工作人员调入,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增加。二是主要原因诸多项目结转待下年度列支。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01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8.7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22万元,占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91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4.79万元,占73.50%;项目支出772.12万元,占26.5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61.2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2.52万元;支出总计3,061.2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44.3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72.97万元,增长9.80%;支出增加272.97万元,增长9.8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机关工作人员调入,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增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1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4.79万元,占73.50%;项目支出772.12万元,占26.5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奖金、社会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143.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调入,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增加;公用经费318.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较上年增加2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调入经费相应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6.60万元,支出决算为4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5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1.6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7万元,完成预算的187.4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21.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因工作需要下乡考察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导致公用车运行维护费预决算差异;二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招待费用,导致预决算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1.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47万元,占97.50%;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占2.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减少8.6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无因公出国任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4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和修理费,车均运维费4.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5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下乡考察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05万元,接待7批次,共接待107人次。主要用于考察团接待费。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1.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二是受疫情影响接待次数接待批次下降。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总数共计12个,共涉及资金888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人大工作和建设经费立法工作经费人大杂志经费代表履职经费《鄂尔多斯地名志》编纂经费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人大工作和建设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435万元,执行数为233.6万元,完成预算的5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初设立的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绩效目标设置后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指标设置更清晰合理,充分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2.立法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积极开展创制性立法,着力在体现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制定地方性法规3部,开展了6部条例的立法调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我市立法工作,并组织人民网、法治日报、内蒙古日报等国家、自治区主流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3项,对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组织7次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开展11项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对1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修订执法检查办法,坚持“三个阶段”“六个环节”全链条执法检查程序,首次对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监督,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还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内容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

3.人大杂志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0分。全年预算数为62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鄂尔多斯人大杂志》完成6期编印工作,《鄂尔多斯人大志》已初步完成编纂工作,正在组织进行校对。由于工作量预判不足导致印刷工作推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部门业务工作量预判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目标。

4.代表履职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0分。全年预算数为77万元,执行数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坚持和完善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推动各委员会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全年通过各种方式走访联系基层代表152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60余件。健全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全年共邀请26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96名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询问评议等活动。制定代表履职积分制管理办法,对代表履职情况定期公示,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产出指标设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内容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

5.《鄂尔多斯地名志》编纂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5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料收集初步完成,书稿编纂工作有序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工作量的预判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精细研判,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目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立法工作经费”项目,是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职能职责设立。负责编制地方性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做好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实施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执行情况的总结等工作;承办法制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统一审议的具体工作;起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法规修正案草案;承办有关执法检查事项;对自治区人大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草案,组织座谈讨论,并提出报告;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议案;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各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具体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解释的具体工作,负责法律、法规适用问题的询问和答复;负责《鄂尔多斯市地方性法规汇编》的编辑发行工作;组织、开展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法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该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条例起草修改、制定立法计划、相关制度征求立法咨询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就立法项目和立法调研项目组织相关部门赴外省市开展立法考察以及赴各旗区开展立法调研;举办立法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加强立法宣传。

为了解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实施的“立法工作经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我们对“立法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

我们开展绩效评价的原则是,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率 4 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7个三级指标,满分为100分。决策(20 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方面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以及资金分配合理性等内容。过程(20 分)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方面评价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内容。产出(40 分)用于考察项目资金投入产出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等内容。效益(20 分)用于综合评价资金投入使用后的社会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评价方法主要是比较法和因素分析法,具体是将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年初绩效目标进行比较,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评价标准主要是计划标准,具体指年初制定的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我们首先选择了项目“立法工作经费”为评价对象,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接下来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调研询问,之后进一步核实了有关情况,分析形成了初步结论,与具体承办会议部门进行了沟通反馈,最后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形成最终结论,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立法工作经费依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 95 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评价认为,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指标明确,预算编制科学,经费使用规范,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初设立的预期目标。

今后进一步提高预算精准度,合理预估项目预算,年中根据预算执行情况适时调整预算指标或将预计剩余预算资金及时交回财政统筹使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3万元,比2019年增加19.43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调入,公用经费相对增加。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22.84万元、印刷费9.95万元、邮电费8.7万元、差旅费26.54万元、培训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1.10万元、劳务费2.30万元、工会经费25.71万元、福利费14.7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8.26万元、其他交通费166.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5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10.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调入购置新的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1万元,比2019年增加22.41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单位日常的印刷费及鄂尔多斯人大杂志的印刷费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主要保障常委会主任工作和公务活动等;机要通信用车5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传递、运送、处理突发时间、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活动;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主要保障上级人大在我市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监督、调研等活动、外省市人大来我市考察、调研等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各委办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调研等工作。其余21辆车已交回财政局国资委及车改办,待核销车辆,无车辆实物。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主要是2辆是机要通信用车、3辆是调研用车。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增减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沙日娜    联系电话:0477-858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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