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各有关研究机构、科研院所: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丰富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发挥代表职能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研究力量的积极性,更好地为人大履职提供参考,现就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请按要求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一、委托单位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二、公开申报课题题目
关于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发挥代表职能作用的分析研究(课题经费5万元)。
三、申请单位
市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各类智库均可申报。研究课题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限。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课题组设置。申报单位或团队要根据自身研究水平、研究专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方向和业务水平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地区、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主持1项课题,并能亲自组织和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申报的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的研究成果。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课题研究。包括课题负责人在内,课题组成员以3—5名为宜,需具备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理论研究水平和社会实践经历。课题组需确定一名负责具体工作人员作为本课题联系人。
(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或团队可登录鄂尔多斯人大网(www.ordoszk.gov.cn)网站下载《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课题研究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申报单位或团队应统一组织课题申报,《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申报材料统一采取A4纸打印,于2021年12月16日前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课题申请书》,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公开选聘课题”字样),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填报要求。各申报机构要严格把关,对申报选题的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水平和能力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各项材料要如实填报,并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涉密内容。凡弄虚作假者、抄袭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五)组织评审。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组织召开会议,在综合考虑各课题组研究水平、研究专长、工作成果等因素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或团队的申请书进行评估,经机关党组集体讨论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或团队。
五、课题管理
(一)签订协议。承担机构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二)开题启动。承担单位或团队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课题组不得擅自更改原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计划和预定的完成时间以及规定的其他内容;确因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改变的,应向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更改批准。如因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终止课题研究的,要及时向委托单位说明情况。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对课题研究的计划执行、课题推进、完成情况等方面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课题结题。承担单位或团队在形成课题成果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组织有关专家适时召开研究课题成果评审会,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承担单位或团队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进行认真修改,提交最终成果。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对最终成果征求专家意见建议后予以结项,以《咨询报告》形式呈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参阅,并办理结题手续。
六、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党政大楼C座727室(邮编:017010)
联 系 人:苗永兴
联系电话:0477-8588960
传 真: 0477-8588971
电子邮箱:363349816@qq.com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