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第84号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安排,定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对《鄂尔多斯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的重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执法落实工作方面(包含执法案例);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方面主要检查市、旗区人民政府履职情况,市、旗区两级交通运输、公安及发改、财政、工信、市场监督、应急、商务、自然资源、水行政、能源、住建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情况,苏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有关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建立、运行情况;源头管理方面主要检查物流园区、货运站(场)经营者遵守规定情况,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源头监管工作情况;技术监控检测方面主要检查监控检测设施设备的定点检测和不停车检测、维修保养、检定和校准、对车辆基本信息和违法行为记录信息联网共享情况,以及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情况;超限超载货物处置和违法行为罚没方面主要检查超限超载货物处置和管理情况、违法行为罚没情况;实施《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以及意见建议。
为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8988261
电子邮箱:454581145@qq.com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党政大楼C座507室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