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11次会议,统一审议《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市司法局、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评主持。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汇报了常委会会议对《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审议情况及形成草案修改稿的主要情况。随后,会议审议通过《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并对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王评指出,与会人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及养老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实际,对条例草案修改稿的部分条款提出了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修改意见,对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修改稿具有重要参考作用。他强调,法工委要根据本次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修改稿,尽快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法制委员会要按时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