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2022-12-30 20:37:00  
  • 文档来源:  
  • 作者:乌日娜

1230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新树出席并主持发布会,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两部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了简要说明。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作了发言。

《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经2022年6月30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经2022年8月26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两部条例经2022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予以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依据上位法确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制度,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四十三条,分为总则、建设与整治、保护与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部分容。作为全国黄河流经第二长的地级市,黄河河道管理事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沿黄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市委要求立法先行,黄河河道管理的立法确定为2022年重点立法项目。《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的制定,对进一步加强黄河河道管理,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推动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共三十四条,突出“小快灵” 的要求,首次采取不设章节的形式,直奔主题,形式简明,强调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保障和促进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立法实践。《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是我市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新闻媒体、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条例》的新闻报道和普法宣传工作。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扎实做好《条例》实施的基础工作,确保《条例》全面、严格执行,为推动我市黄河河道管理工作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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