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12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新树主持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城建工委、社会工委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靳锐就两部条例的制定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市司法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
《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经8月30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经11月1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两部条例经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制定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原则,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条例在起草、修改、审议过程中,始终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两部条例共征集到修改意见和建议500余条。
《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共七章五十九条,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要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在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过程的安全职责,以及市、旗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应急管理措施作出详细规定,从法律层面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共五章四十一条,围绕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从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着手,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会议要求,新闻媒体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两部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确保条例规范、正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