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免名单(法院)
(2016年4月14日鄂尔多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乌宁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顺和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黄图雅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郭建华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杨贞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
李艳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其其格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包井全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监督庭庭长;
郝托娅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鑫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薛春梅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赵霞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顾晓达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燕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拴东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边晓燕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何艳春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
魏敬乾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
侯鹏宇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学军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审判员;
郝玉林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乌兰托亚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熠杭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燕永梅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韩伟振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华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赵凯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静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乔四厚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别朝光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图娅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月新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侯红英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脑敏达来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程伟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丁伟华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弓艳兵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乌云其木格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牛强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文杰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玲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余丽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剑光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颖杰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杜博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平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瑞华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孟和巴图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苗繁盛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倪志强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海霞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斯庆图雅同志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少艺同志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越锋同志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郝托娅同志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邬林毅同志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郭建华同志立案庭庭长职务;
布仁同志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