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22-05-09 16:47:00  
  • 文档来源: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 作者:张荣

5月5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飞录带领执法检查组赴乌审旗和鄂托克旗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实地查看部分乡村、矿区和工业园区农用有机肥的生产使用情况;煤化工、天然气净化厂、硅铁厂等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矿山企业矿井水深度处理和棋盘井统一供水工程等项目运行情况。

座谈会上,检查组在肯定两旗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客观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和发展观,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挺在前面;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建立完善环保工作推进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快补齐环境治理短板,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凝聚全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为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此外,为广纳民意,切实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检查组还就《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及相关事项作简要说明,并听取当地相关部门、基层代表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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