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 发布日期:2022-05-16 09:23:00  
  • 文档来源:  
  • 作者:刘瑶

近日,鄂尔多斯市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和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动员大会召开,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坚持把依法履职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以制度化建设强化创建工作基础。市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价值取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制定《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其中《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全区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以高效能履职保障创建工作质效。将抓好《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实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就《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鄂尔多斯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擦亮我市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

三是坚持以多层次服务助力创建添光溢彩。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和桥梁纽带作用,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和全市人大干部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践行者、传播者、引领者。组织人大代表广泛参与议案建议督办、调研考察等工作,组织开展了“我是代表我帮你”主题活动,牢牢抓住人居环境改善提升这个“牛鼻子”,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从细微之处发现问题、补足短板,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与实现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机关干部职工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包扶嘎查、包联社区开展垃圾清理、义务植树、送学慰问、关爱老人、疫情防控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全面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用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继续立足本职、聚力攻坚,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任务落地落实,持续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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