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建议稿)》

  • 发布日期:2022-08-05 20:27:00  
  • 文档来源:  
  • 作者:乌日娜

8月4日下午,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第三次会议,对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建议稿)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评主持会议,法制委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文旅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围绕《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建议稿)》涉及的重点问题和主要修改情况进行了逐条审议讨论,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王评要求,法工委要根据本次会议的审议情况,充分吸收法制委组成人员的意见和与会部门提出的建议,对土地出让划拨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社会力量参与不可移动文物利用、保护范围内禁止行为等内容尽快予以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按时间节点要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人大动态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

下一篇

长春市人大考察团来鄂尔多斯市学习考察现代畜牧业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