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建议稿)》
- 发布日期:2022-08-05 2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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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乌日娜
8月4日下午,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第三次会议,对《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建议稿)》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评主持会议,法制委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文旅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围绕《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建议稿)》涉及的重点问题和主要修改情况进行了逐条审议讨论,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王评要求,法工委要根据本次会议的审议情况,充分吸收法制委组成人员的意见和与会部门提出的建议,对土地出让划拨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社会力量参与不可移动文物利用、保护范围内禁止行为等内容尽快予以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按时间节点要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