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飞录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执法调研

  • 发布日期:2023-05-15 09:31:00  
  • 文档来源:环资城建工委  
  • 作者:马新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飞录带领环资城建工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东胜区、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

调研组深入东胜区七星园项目、罕台村、蒙泰热电公司、大兴生态小区,达旗达拉特电厂、天庆供热公司、建行小区、王爱召镇,准格尔旗国资燃气热力公司、准格尔北山新区等地进行实地查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所到旗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和《供热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讨论。

调研组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好“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利用,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归纳总结在土地管理过程中的存在问题,特别是要抓好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力度;加强对土地管理的检查、监督,健全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全力推进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调研组强调,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贯彻实施好《供热条例》为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实际、创新思路,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全面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积极创新形式,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大力宣传《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要加强供热服务企业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确保地方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充分发挥《条例》在保障供热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市城镇供热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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