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9-28 1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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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号
为推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份对全市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情况;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情况;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情况;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二、受理时间
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三、受理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金美 阿斯楞
联系电话:0477—8588929
邮 箱:mqwgw513@163.com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