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9-04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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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2022年,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职责,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工作实效,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现将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有件必备”,规范开展报备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2022年,法工委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6件。其中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东胜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2件;同时,这些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在自治区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进行了电子备案。从报备总体情况看,所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格式规范、材料齐全。

此外,共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实施办法》《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3件,制定的《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报送备案。

2022年度没有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

二、坚持“有备必审”,点面结合进行审查

法工委对接收的规范性文件,坚持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审查力度,提高审查实效。

一是开展全面审查。法工委对接收登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同时根据文件所涉及的内容,及时分送对口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并结合相关工作委员会反馈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经全面审查,未发现有与上位法相抵触应当予以撤销的情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能够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市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是突出重点审查。法工委在对所有报备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开展重点审查,对《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支持产业振兴办法》《鄂尔多斯市进一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非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6件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规范性文件,采取委托立法咨询顾问审查的方式对合法性、合理性问题进行深入审查。

三是开展专项审查。今年,法工委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先后开展了计划生育、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有关方面的专项审查,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为切实做好清理工作,法工委制定专项清理方案,组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旗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项清理。经过系统清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所有地方性法规均未涉及计划生育有关内容,涉及计划生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鄂托克旗共有4件,其中3件不再施行,1件不涉及清理内容继续有效;市人大常委会现行法规中共有4部涉及水能资源方面的内容,具体为《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但均无涉及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内容,无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清理工作报告已按要求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三、全面推行备案审查报告制度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全面落实地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自2018年开始,法工委已连续5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等旗区人大常委会陆续开展了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今年,法工委继续督促推动各旗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截止目前,9个旗区人大常委会均已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实现了市、旗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的全覆盖。

四、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研究。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性、政策性强,对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政策水平要求比较高。为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能力和素质,法工委订购了《备案审查研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研究》《法律法规全书》等工作书籍。6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全国人大举办的立法暨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按照机关对标先进提升创建工作部署和安排,学习其他省市的备案审查工作先进经验做法,在对标中看长补短,全面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二是配合完成调研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求,对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进行书面调研,全面了解市人民政府和各旗区人大常委会使用平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按时上报了调研报告。三是指导和支持下级人大开展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日常的备案审查工作中,随时进行沟通交流,做好提醒和规范工作。

一年来,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旗区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有待进一步强化。

2023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与常委会办公室和有关工作委员会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备案审查各项工作,将备案、审查、纠错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抓紧抓实,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能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保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同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宣传,形成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应用和建设;三是举办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推动工作质量的提升;四是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各旗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2年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文件目录.doc
        2022年市政府、旗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文件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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